美国出的卖房委托书需要办理中国驻美国使馆的公证认证
关于在中国使用的委托书的公证认证手续,很多人问到,以下用一个案例来说明。
背景资料一:一、这份委托书是送回国内用的,是有关房地产的处理事宜,委托国内的亲友办理。
背景资料二:人在美国,委托国内亲属处理房产的案例经常遇到,但是对于美国委托书如何公证,中译文怎么样处理等相关问题,很多人还不太清楚。下面以一个客户的问题为例说明。
我和父母都是美籍华人,在国内有套房子,想出售。房产证上产权写的是父母两人,父亲已过世,母亲几年前请美国律师写了权力委托书(英文),授权我全权处理这处房产。请问这份委托书经驻美领事馆认证后是否还必须译成中文,中译本是在美国公证还是到中国公证?
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,在中国使用必须译成中文,把中文译文做进公证最好,没做的话,在国内翻译公司翻译也是认可的。
查过中国大使馆的网页了,有两个办法,一是亲自赶去华盛顿大使馆办理。第二个办法如下:
办理认证程序:
1、文书首先由当地公证员(Notary Public)公证;
2、本州州务卿(the Secretary of the State)认证(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申请认证,再申办州务卿认证);
3、中国驻美各总领馆认证(申请人应向居住地所属领区的中国总领馆提交申请);
中国大使馆领区的申请人,文书经本州州务卿(the Secretary of the State)认证后,送美国国务院认证办公室认证,最后再送大使馆认证。
我现在ND的Grand Forks,赶去华盛顿好麻烦的说。只是不知道如果使用第二个法子,美国政府受不受理在中国使用的委托书公证?不知道有没有人曾经办理过这些手续?
在办之前,首先要确定委托人是否已经加入美国籍来区分采用哪种方式。
1、未加入,持有中国护照,对于这种情况,有两种操作模式。一种是先到公证员处办理委托公证,然后到州务卿处认证,最后送中国领馆认证;另一种直接到中国使领馆办理委托公证。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就是前一种可以代办,而后一种不行。
2、加入美国籍,这时只能采用上述的第一种方式。